什麼是碳標籤?
產品碳足跡標籤,又稱碳標籤,指商品由原料取得、製造、配送銷售、使用及廢棄處理等生命週期各階段;或服務由原料取得、服務及廢棄處理等生命週期各階段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量,經換算為二氧化碳當量之總和,依本署製作並依商標法註冊之圖示。
什麼是碳足跡減量標籤,用意為何?
產品碳足跡減量標籤比較之基準為廠商A產品,前(基線申請)後(減碳申請)之碳足跡數值差異比較,表示比較基準為同公司同產品進行比較(自己跟自己比)。
碳足跡減量標籤具有實質減碳行為與成效,達成5年內減量3%以上之承諾。
碳足跡標籤和碳足跡減量標籤的差異?
碳足跡標籤為廠商自願性揭露該產品之碳足跡數值;碳足跡減量標籤則為該產品具有減碳之成效,不會顯示碳足跡數值,標籤圖示英文字O僅顯示箭頭向下之符號。
標籤圖示張貼是否有相關規範內容?
標籤使用規範建議參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附件四 產品碳足跡標籤與產品碳足跡減量標籤使用規範。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下載路徑:平台首頁→資料下載專區→手冊與工具→下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定).pdf」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總說及逐點說明(定).pdf」。
由環保署所核發的碳足跡標籤或碳足跡減量標籤是否具有公信力?
碳足跡標籤其計算原則須遵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及PCR進行數據盤查,並經第三方查證單位審查通過,核發查證聲明書,故數據具公信力。
目前由環保署所核發的碳足跡標籤或碳足跡減量標籤是否能與其他國家進行標籤互認?
因碳足跡計算基礎涵蓋各國國情(包含:運輸距離、使用情境、廢棄處理回收率等)皆不同,故目前各國自行發展的碳足跡標籤尚無法直接進行互認。
若產品已於國外取得碳足跡標籤是否可直接轉換成臺灣碳足跡標籤或碳足跡減量標籤?
不行,因碳足跡計算基礎涵蓋各國國情(包含:運輸距離、使用情境、廢棄處理回收率等)皆不同,故無法直接做轉換標籤之作業。
外銷的產品是否能申請國外的標籤?
是否能申請國外碳足跡標籤,建議應詢問當地發放標籤之單位。
碳足跡標籤或碳足跡減量標籤申請時是否需要支付費用?
碳足跡標籤或碳足跡減量標籤之申請無須支付費用。
標籤標示位置除產品本身外,也會標示在DM、官網等文宣上,若後續文宣內容有修改,標籤顏色及標示位置都沒有修改,是否需要申請標籤異動?
標籤標示於產品本身或外包裝,如有任何更動都需要申請異動,若是其他宣傳用(如DM或官方網站)短暫性宣傳使用之文宣內容,則無須提出異動申請。
如何查詢碳足跡標籤或碳足跡減量標籤廠商資訊?
平台首頁右下→點選「碳標籤/減碳標籤」→「標籤產品查詢」→ 請自行輸入公司名稱進行查詢。
標籤使用期限?
依據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第三章 碳足跡量化與標籤申請之第十九點規定,碳足跡標籤及碳足跡減量標籤使用期限為5年。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下載路徑:平台首頁→資料下載專區→手冊與工具→下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定).pdf」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總說及逐點說明(定).pdf」。
取得碳足跡標籤或碳足跡減量標籤是否可以列入綠色採購範圍?
若為「機關」僅「碳足跡減量標籤」可列入綠色採購範圍。
若為「一般企業」碳足跡標籤或碳足跡減量標籤皆可列入綠色採購範圍。
B2B和B2C的產品都可以申請標籤嗎?
依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規定,產品碳足跡指商品由原料取得、製造、配送銷售、使用及廢棄處理等生命週期各階段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量,經換算為二氧化碳當量之總和。故若產品可以計算前述五大階段碳排放量即可依計算碳足跡結果,經第三方查證後,申請取得產品碳足跡標籤或碳足跡減量標籤。
碳足跡標籤申請流程為何?
申請標籤步驟如下:
1.確認是否有可引用之產品類別規則(請於首頁點選「碳標籤/減碳標籤」→「PCR申請與查詢」→「PCR查詢」);
2.碳足跡盤查計算;
3.第三方查證/關鍵性審查(取得查證聲明書或關鍵性審查總結報告);
4.於產品碳足跡資訊網進行標籤申請作業(請於首頁點選「碳標籤/減碳標籤」→「標籤申請與申報」。
申請碳足跡標籤需檢附文件?
碳標籤使用同意書
商業登記或事業登記證明文件
有效期限一年以上之查證聲明書或關鍵性審查總結報告
產品碳足跡標籤查驗摘要報告
工廠登記證證明文件
碳足跡標籤圖示
碳足跡標籤張貼示意圖
產品前視圖、俯視圖、側視圖
申請碳足跡標籤檢附之查證聲明書是否需在有效期限內才可申請?
查驗機構所核發之查證聲明書有效期限為2年。
依據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第三章 碳足跡量化與標籤申請之第十一條規定,查驗機構所核發之合理保證等級查證聲明書或關鍵性審查總結報告,其有效期限須在1年以上方能申請碳足跡標籤或碳足跡減量標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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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先前已盤查過A產品是否能用此盤查數據申請標籤?申請標籤的數據盤查數據年限為?
數據盤查儘量以近兩年數據資料為主,避免時間因素影響碳足跡之差異,如2022年申請碳足跡標籤欲使用2020年盤查資料亦可。
若產品已於國外取得碳足跡標籤是否可依據國外第三方查證單位之證明書(聲明書)申請臺灣碳足跡標籤?
無法直接使用國外第三方查證單位之證明書(聲明書)來申請臺灣碳足跡標籤。
如國外查證以ISO 14067作為查證標準依據,可以國外第三方查證單位之證明書(聲明書)來做為佐證資料,使用國外查證後的「原料取得」和「製造階段」數據資料(詳細的活動數據與碳係數),並依據我國該產品的「產品類別規則(PCR)」加以計算「配送銷售」、「使用」和「廢棄回收處理」階段情境假設進行計算,再依據我國申請碳足跡標籤之流程進行申請作業。
碳足跡標籤、碳足跡減量標籤和基線三者能否同步申請,同時取得?
無法三者同步申請取得。
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第三章 碳足跡量化與標籤申請之第十二條規定,申請碳足跡減量標籤須先有減碳基線。
因依據PCR規定,申請標籤之數據蒐集期間原則為最近一年,因此可以將舊年份的數據資料申請作為基線,當基線申請通過後;再以最近一年進行數據蒐集及盤查,申請碳足跡標籤及碳足跡減量標籤。申請碳足跡減量標籤應先申請碳足跡標籤或提出基線申請,做為比較基準,待後續完成減碳措施,再進行另一個年度數據蒐集及盤查,完成後提出減碳足跡減量標籤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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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得碳足跡標籤,是否就等同申請了基線?
否。
基線需要另外申請,取得碳足跡標籤不等於取得基線。
基線的申請須在碳足跡標籤仍在有效期內,才能依據碳足跡標籤的資訊進行基線的申請。
建議可在取得碳足跡標籤籤同時,也一併申請基線,以減少後續程序作業問題。
如何申請碳足跡減量標籤
若事先未申請基線,建議可依據查證聲明書的資訊申請基線,前提是聲明書有效期仍在1年以上。
事先已有取得碳足跡標籤,且碳足跡標籤仍在有效期內,直接以承諾達成方式進行碳足跡減量標籤申請。(若碳足跡標籤已經過期,就無法用此方式申請)
一定要先取得碳足跡標籤才能申請碳足跡減量標籤嗎?
不一定,可依據查證聲明書的資訊申請「基線申請」,取得基線後始得提出碳足跡減量標籤之申請,並檢具相關申請文件。
若要申請碳足跡減量標籤,各項活動數據引用之碳排放係數的條件是否需與基準年一致?例如,基準年採用2017年電力排放係數計算碳排放,2020年進行碳足跡減量計算時,應採用能源局最新公告之排放係數,還是採用
碳足跡減量標籤申請時,須與基準年進行比較,因此在排放係數引用上,基本上均須沿用基準年的排放係數。
碳足跡標籤或碳足跡減量標籤的展延申請應於證書到期日前多久提出申請呢?
依據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第三章 碳足跡量化與標籤申請之第十九條規定,廠商應於期限屆期3至5個月內申請展延。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下載路徑:平台首頁→資料下載專區→手冊與工具→下載「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定).pdf」及「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總說及逐點說明(定).pdf」。
若已於證書到期日前提出展延申請,但審查尚未通過,且尚未取得新的證書,此中過過渡期是否還能張貼標籤呢?
依據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第三章 碳足跡量化與標籤申請之第十九條規定第2項,「廠商依前項規定提出展期申請,本署未能於原產品碳足跡標籤或碳足跡減量標籤使用期限屆期前完成審查作業並換發新證書者,得延長標籤使用期間,每次以3個月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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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季別或數量等資訊錯誤時,應如何處理?
申報資料錯誤,請透過電話諮詢或E-mail留下產品證書編號及申報年份與季別,網站管理單位將會協助處理。
申報綠色採購應填入碳足跡標籤編號還是碳足跡減量標籤編號?
若為「機關」綠色採購請填入碳足跡減量標籤編號。
若為「一般企業」綠色採購填入碳足跡標籤編號或碳足跡減量標籤編號皆可。
低碳產品獎勵報名時間?
每年報名時間為7月1日至8月31日以網際網路方式向環保署提出獎勵申請。
符合低碳產品獎勵之條件?
取得環保署核發碳足跡標籤使用權,且碳足跡數值為同類型碳標籤產品中前10%;
取得環保署核發之碳足跡減量標籤使用權;
經環保署審查展期通過且具實際減碳成效之碳標籤使用權。
低碳產品獎勵之對象?
依據「低碳產品獎勵辦法」第2條規定,獎勵之對象為生產低碳產品之事業,且於申請日前1年內無下列情形之一者:
因違反環境保護法令而受按日連續處罰、勒令歇業、停工或停業處分。
因違反環境保護法令而受前款以外之處分,次數逾二次。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推動產品碳足跡管理要點」下載路徑:平台首頁→資料下載專區→手冊與工具→下載「低碳產品獎勵辦法(中華民國106年7月10日環署管字第1060050913號).pdf」。
低碳產品獎勵申請流程?
平台首頁右下→「碳標籤/減碳標籤」→「低碳獎勵申請」→「新增申請」。
低碳產品獎勵申請應備文件?
報名表。
切結書。
減碳方式、減碳量及減碳比例之證明文件。
碳標籤或減碳標籤證書影本。
產品碳足跡差異比較表(具碳足跡減量標籤者適用之)。
其他檔案-有利申請獎勵之文件。
低碳產品獎勵項目及名額?
依據「低碳產品獎勵辦法」第8條規定,
特優獎:1名,頒給獎勵金新臺幣30萬元及公開表揚。
優等獎:至多4名,頒給獎勵金新臺幣20萬元及公開表揚。
優良獎:至多5名,頒給獎勵金新臺幣10萬元及公開表揚。
前項各獎勵項目經評審結果無適當獎勵對象,該獎勵項目得從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