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讀取中,請稍待...

【提醒】環境部提醒業者於7月31日前完成申報114年上半年產品碳標籤使用量或銷售量

 

環境部提醒業者於7月31日前完成申報114年上半年產品碳標籤使用量或銷售量

 

「自願性產品碳足跡核定標示及管理辦法」已於今年3月19日發布施行,依該管理辦法第14條規定,業者應於每年1月31日及7月31日前至指定資訊平台申報前半年標示產品碳足跡標籤之使用量或銷售量。環境部提醒業者依規定期限完成,以免面臨1萬元以上之罰鍰。

 

申報位置為「產品碳足跡資訊網」網址:https://cfp-calculate.tw/cfpc/Carbon/WebPage/EFormDeclareListEdit.aspx

 

環境部提醒,業者務必於期限內完成產品碳標籤使用量或銷售量,若有相關疑問,請聯繫「產品碳足跡資訊網」業務窗口,將由專人協助解答。

附加檔案
    本網站目前已有page counter人次瀏覽
    標籤申請問題聯絡方式:簡小姐(03)591-0008分機40、徐小姐(03)591-0008分機59
    系統操作問題連絡方式:張小姐(03)591-5479、黃小姐(03)591-6243、許先生(03)591-6853,或Email至: cfpifo@gmail.com
    地址: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四段195號
    版權所有:環境部
    維護單位: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
    更新日期:20250724    edge以上‧OPera9.01以上‧1280 * 1024以上為最佳瀏覽狀態
    資訊安全政策著作權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