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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轉發)環保署「108年度低碳產品獎勵申請」 開始報名

「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通過以來,已為我國因應氣候變遷及溫室氣體管制成功奠定法制基礎。環保署為加強推動產業對減緩全球氣候變遷的認知並致力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且為提升我國業者申請國內產品碳足跡標籤(以下簡稱碳標籤)及碳足跡減量標籤之意願及達到鼓勵低碳產品之實質誘因,藉由低碳產品獎勵辦法配套措施之建立,將評選出國內十家業者為獎勵對象,表彰其在低碳產品上的投入與重視。 
       
環保署表示,本辦法係肯定事業執行產品碳足跡減量成效,以核發獎勵金及公開表揚等方式,鼓勵業者進行碳足跡揭露並進一步進行減量。辦法明定獎勵對象及條件、申請期間、方式及評審程序,以及獎勵項目及名額等相關規定,預計今(108) 7月至8月間受理申請,歡迎符合條件的事業預作準備並踴躍提出申請。 
       
本辦法全文請見:https://oaout.epa.gov.tw/law/LawContent.aspx?id=GL007086

申請系統請至    https://cfp.epa.gov.tw/REWARDCARBON#!/

附加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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